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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号的详细解读

作者:贵州百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4 08:58:32

在注册一个公司流程很简单,但是有很多细节和要点要注意,从公司核名开始到提交注册通过为止,都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小编今天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注册的要点。

1、公司核名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方式组成,例如一二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般在注册时,主要需要考虑的就是“字号”,最好准备3到5个名称备选,防止核名不通过。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避免重名和近似名,另外一定要符合命名规定。一旦违反二者其一都没办法通过核名申请。

2、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如果是自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如果是租用地址急需要红本租赁凭证和街道办、居委会开具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书。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暂时没哟实际经营地址,这样也是可以注册公司的,叫做“无地址注册”。无地址注册并不是真的不需要地址,而是挂靠地址,常见的挂靠地址保罗自贸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商务秘书地址等。

3、注册资本现在注册资本一般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在注册登记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者只缴纳部分注册资本,工商部门不再要求注册企业出具银行验资报告,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部分。注册资本虽然是认缴制,但不宜过高或过低,注册资本决定股东承担的责任,注册资本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大,注册资本太少公司则缺少说服力。另外部分财产安全类公司是需要实缴的,具体可以联系我们咨询。

4、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范围就是指企业不需要经过批准,可以自主申请的经营项目,而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应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简单来说就是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或后置许可证的项目。公司在选择从事的行业时一定要理清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申请时经营范围表述不清晰或者不合理,很有可能被驳回。以上四个点就是注册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只要对这四项做好准备,注册公司基本就会很简单的完成了。

专利申请号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三个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前四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专利申请号中使用的每一位阿拉伯数字均为十进制。

专利申请号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识号码。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前4为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专利申请号中的年号采用公元纪年,例如2017表示专利申请的受理年份为公元2017年。

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用7位连续数字表示,一般按照升序使用,例如从0000001开始,顺序递增,直至9999999。

每一自然年度的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重新编排,即从每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不延续上一年度所使用的申请流水号,而是从0000001重新开始编排。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给予专利申请号和校验位。校验位位于专利申请号之后,在专利申请号与校验位之间使用一个下标单字节实心圆点符号作为间隔符。

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以外,在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各种法定程序中均应将专利申请号与校验位(包括两者之间的间隔符)联合使用。可以将中国国家代码CN与专利申请号联合使用,以表明该专利申请是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今天小编把一些交易商标的陷阱给整理一下,让大家在交易商标的时候注意一下,避免出现问题,顺便完成商标交易的所有步骤,成功转让商标。

1、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你通过商标转让、企业并购等方式收购对方商标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将来存在相关商业标志导致市场混淆,甚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审核对方是否存在与交易商标有近似等关系的商业标志,并进一步考虑是不是需要把这些相关的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商业标志都一并移转过来。根据《商标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贵阳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该条第3款规定: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可见,与交易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是商标法上的强制性要求,否则转让要遇到法律障碍。

2、商标注册是否满足授权条件。商标注册需要满足显著性、非功能性,以及不属于禁用标志、不侵犯他人权利等一系列授权条件,因此,要对交易的商标进行评估,以免将来商标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害他人权利而被宣告无效。比如,商标的显著性较弱对于商标保护的影响十分巨大,显著性较弱的商标容易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合理使用,而难以阻止。可见,商标的显著性强弱对于商标的保护范围或独占范围影响甚大。

3、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对方商标虽然核准注册了,但拿来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呢?根据《商标法》第56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特别是差异较大的)商标,可能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买来使用不小心标示注册标记的话,还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商标是否变成通用名称。根据2013年新《商标法》第49条第2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事实上,像Escalator(自动扶梯)、Thermos(热水瓶)、Aspirin(阿司匹林)、Nylon(尼龙),原本都是著名企业的注册商标,后来都成为了相关产品的通用名称。在我国,优盘(U盘)、雪花(面粉)等商标,都被商评委或人民法院认定为通用名称,丧失了专用权。

5、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哪些。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要查明权利人是否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发放许可或从事转让交易,因为这可能引发商标侵权等问题,假如别人已经在权利人超出核定使用范围的那些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另外,也要查核自己需要使用的产品或业务范围,是否与对方商标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一致,检查对方商标注册与自己业务的契合度,也是非常重要的调查内容。

6、商标是否存在争议。交易的商标是否存在诸如权属争议、撤销注册或宣告无效等争议?如果存在这些争议,对方将来完全可能失去对交易商标的所有权,甚至交易商标的注册都因撤销或无效而不复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商标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虽然商标注册人未披露商标争议事实,他也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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