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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进行贵州商标注册不受法律保护

作者:贵州百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5 08:52:46

一般而言,没有进行贵州商标注册不能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一旦有人以其相同或近似的设计在相同或近似的设计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了商标,则未注册的商标不得对抗注册商标。只有在被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且自己未注册的商标已经使用且有一定影响时,商标使用人才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抗抢注者。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没有注册的商标属于国际驰名商标,那么即便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商标注册必需要了解商标与商品广告和装潢。从商品营销的角度看,无沦商标,还是广告和装演,都属于背销手段,都 是以促销商品为终极目标的。但是商家使用商标的直接目的却是与广告和装演 完全不同的。商标的直接功能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从众多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中 区分出自己的商品。而广告的直接目的则是为了让消费者从商品的内在质量和 外在形象上接受某种商品,并且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该种商品与特定的商标 或者厂商之间的联系。

商品装演的作用可以体现为通过对商品及其包装的外在 形象加工处理,从而渲染、烘托出该商品的内在品质,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 欲。而商标则仅仅具备区别作用。可见商标与广告和装演在商品营销过程中所 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为商品的营销服务。从法律的要求上看,商标与广告和装演确有众多不同之处。依照法律,商标一般不得直接描述商品木身,如商品的质量、功能等。即使所描述的均为真 实情况,依照商标法也是不允许的。

因为商标的直接功能是区别,故而要求其 图案必须具备“显著性”。直接描述商品本身显然会大大地削弱商标的区别功 能。而广告或者商品装淡则往往需要着力渲染商品的质量、功能等,甚至于允 许在一定程度上采用艺术夸张的手法.比如,某女性用护肤品的广告中用“今 年二十,明年十八”一语来描述少女在使用该护肤品后的效果,便是一种艺术 夸张的手法。在法律上广告或装淡没有“显著性”的要求,因此在法律规定的 限制性条件方面较之商标相对宽松。从法律保护的方式和力度看,商标与广告、装淡也有着很大的不同。通 常,一些具有独创性的商品广告或装演还可以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的。这种保护的直接效力是针对广告或者装淡本身的。这种保护显然不能延仲 到广告和装淡所宣传的商品。而商标权所保护的是特定标志与相关商品间的联 系,任何破坏这种联系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

可见,二者的法律依据及权利 指向的对象分别具有全然不同的性质。当然,现实中一些确有显著特征的广告 或装演也是可能转而成为商标的,尤其是那些在使用中产生了“第二含义”的 广告或者装演。但此时仅仅是权利指向的对象的竞合,其权利及其内容仍然是 完全不同的,因为其各自依托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前一种是必须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你不符合注册商标申请人的条件要求,那么根本就连提交注册申请的资格都没有,商标局是不会受理您的注册申请的。

正规商标注册代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

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①、《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商标注册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

②、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以个人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③、商标图样:汉字或英文或图形,清晰商标图样。

④、优先权证明: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

⑤、列出需要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

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商标局固定格式,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受让人的,转让协议(以商标出资的,出资需要他人办理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授权委托书和需要翻译成中文的资料;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有: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所有人,是否有转让商标的权利;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未经质权人同意的质押,是否有使用许可记录,是否有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等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保留,如果转让人是国有企业,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需要特别审批手续;在商标购买过程中,签名、盖章、注册是保证,不得少于:

一、商标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三、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

四、商标转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在商标购买过程中,做好这些项目是不可能防范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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